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
关于征集“工业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”实施单位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、深化产教融合等决策部署,落实《工业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》(工信教﹝2023﹞67号),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(以下简称工信部教考中心)与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工信安全中心)共同征集计划实施单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已开设或规划开设信息安全、网络空间安全、工业互联网安全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和高职院校。联合院校持续开展产业人才研究,发布人才发展研究报告,制订岗位能力图谱及人才评价标准,制订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南。构建工业信息安全产教融合服务平台,开展相关学科与专业建设、打造工业信息安全教学实训环境、促进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,推动项目化教学改革和学生高质量就业。完善工业信息安全产业认证评价服务体系,开展工业信息安全相关领域全国技能大赛,促进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与选拔,形成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。鼓励院校联合区域政府,共同助力工信安全中心各类专题研究,广泛开展各类工业信息安全社会培训与社会服务。全面推动产业各类实体“产教科”融合发展。工信部教考中心、工信安全中心共同确定行动目标、组织架构、工作计划、考核标准等。工信部教考中心负责开发工业信息安全人才评价标准,提供人才评价与认证、大赛组织及指导等服务。工信安全中心负责牵头开展产业人才研究、制订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南,提供工业信息安全相关技术、专家、课题及项目等资源,提供社会培训与产业项目支持服务。项目合作院校根据人才培养体系开展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、打造教学实训环境和高水平师资队伍,联合地方政府承接相关课题并积极开展社会服务。(一)申报院校专业建设应符合当地区域产业规划布局,有信息安全、网络空间安全、工业互联网相关人才培养与产教融合的政策支持。(二)申报院校相关专业建设基础好,申报专业特色鲜明,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,有较强社会影响力。(三)申报院校有较好的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经验,对区域产业人才培养贡献较突出。(四)申报院校能够在政策、资金、场地、资源等方面对申报专业予以倾斜支持。(一)编写方案。根据院校参与项目申报的总体定位、建设思路,结合院校实际情况和优势,在充分论证基础上,搭建基础团队,明确体制机制,规划项目申报方案。(二)院校申报。有意向申报的院校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填报《工业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单位申报书》(附件),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,纸质版邮寄至我中心。(三)组织遴选。工信部教考中心对申报院校进行资格初审后,组织专家进行线下及线上评审,综合已有工作基础、专业建设实力及项目建设规划等因素,择优确定单位并公示。(四)开展工作。申报院校按照项目重点任务的有关要求,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,承担相应工作任务,工信部教考中心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总结、评估和授牌。同时支持通过验收评审的院校进行国家或省级一流专业(包括特色专业)或现代产业学院的申报工作。张老师:010-68607756, 13581977306蒋老师:010-68607751, 13426266968巩老师:010-88687825, 18611588966地 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A座6层1.关于开展《工业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》的通知2.工业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单位申报书